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就医指南 > 一卡通使用说明

一卡通使用说明Explain

门诊诊疗“一卡通” 使用说明

2014-11-12


1、初诊患者可先至门诊大厅前线服务中心填写“办理诊疗卡信息表”,再到收费办卡窗口缴费充值,实名领取诊疗卡后进入就诊流程。就诊时患者若带好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亦可在我院1楼大厅通过“一卡通”自动取卡机进行充值取卡。
2、为方便就诊,办卡时请根据病情需求预存足够金额,即可在自助设备上享受快捷的银行卡转账 挂号、现金充值、缴费等服务。银行卡转账不能用信用卡,可使用各银行的储蓄卡,不需扣除手续费。建议首次充值200元以上,以避免反复排队缴费。取卡后请当面核对卡号、金额与充值凭单是否一致。
3、诊疗卡一卡一人,限本人使用,不得相互转借或共用。本卡具有储值功能。儿童就诊请用患儿本人信息办卡。诊疗卡是磁条卡,请勿与有磁性物质混放,妥善保管长期有效。遗失、损坏自己负责。
4、检查、取药时在POS机上刷卡即可完成缴费手续。金额不足可自行到1楼“一卡通”自动取卡机上进行充值。就诊结束后持卡在1楼收费窗口退回卡上余额,也可以留存卡上,以备下次复诊使用。由于卡内储有金额,复诊时不必再到挂号窗口排队,直接到专科诊室候诊即可,就诊医师刷卡时即完成挂号缴费。
5、 医保、生育保险患者可到门诊一楼大厅门诊收费处“医保结算”窗口排队办理缴费手续;自费患者办理诊疗卡后直接在各检查科室、药剂科POS机上刷卡缴费。
6、患者姓名必须与诊疗卡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凡使用他人身份证或填写姓名与诊疗卡中的信息不一致或通过不相识的人代理办卡,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患者本人负责。
7、就诊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可向医院导诊服务台工作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