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工作制度

1、文书处理制度:

(1)一切秘密、机密、绝密文件,由专人负责管理,并严格履行编号登记手续,不得用普通邮政传递机密文件。

(2)收文经登记后,须先送有关负责入阅批,然后根据批示或工作性质送有关科室或有关人员阅读。

(3)送阅文件必须严格履行签收和注销手续。重要文件应通知有关人员在规定地点和限定时间阅读。

(4)凡以党委名义发出的文件,要按序编号,并存档2数份,文件底稿同时存档。

(5)每季度应将文书档案资料进行一次清理,凡办理完毕的文书(包括收文、发文、会议记录、人民群众来信、其他内部文书等),均统一立卷归档。严格遵守上级的机密、绝密文件退文制度。

2、印章使用与管理制度:

(1)党委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任意交别人代管。

(2)一般用印(如介绍印之类)由管理印章的秘书掌握。

(3)文书用印须经负责人签字;用印前严格校对,杜绝内容或文字差错。

3、办理会议制度:

(1)凡党委会和党委召开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民主党派以及党委主持召开的其他会议,一般应在2天前提出安排意见,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用书面或口头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

(2)党委会和党委主持召开的其他各种工作会议均应有专人记录,并视需要加以整理为会议记要。

(3)党委会议决定由有关部门办理的事情,应负责催办。